公司拥有国内多个品牌的一级代理权

我们带给您的不仅仅是产品,更是质量与服务

咨询热线

400-6278-141

教育部办公厅转发山东省《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的通知

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 2020-10-01 二维码分享

教育部办公厅转发山东省《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的通知

教职成厅函〔2020〕13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:

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(国发〔2019〕4号)明确:“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,鼓励发展股份制、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。”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,2020年9月,山东省结合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,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,明确办学形式、设立要求及办学管理,在财政拨款、融资、税收、土地等方面予以支持。这一政策的出台,充分调动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以“混”促“改”,推动形成多元办学格局。

现将山东省教育厅、山东省委组织部、山东省委编办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鲁教职字〔2020〕10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。

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。

附件:《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

教育部办公厅

2020年9月23日

本文转载自中国教育新闻网,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,不代表本站观点,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,如有对您造成影响,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!

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
  • Copyright © 河南省畅视仪器设备有限公司2019 版权所有
  • 备案号:豫ICP备19011867号-2 网站地图  RSS   XML
  • 技术支持:   万家灯火   
  • 地址: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19号
  • 邮箱:hnchangshi@126.com
  • 联系人:李经理
  • 联系手机:17703845251
  • 联系电话:0371-55919646